成為自雇者反映職場女性希望職家平衡的生涯選擇
茱迪絲 羅丁是常春藤盟校的一位女校長,也是洛克菲勒基金會的總裁。她曾經對一群女性說:我們這代人曾經奮力抗爭,以求給妳們有選擇一切的自由。我們信仰選擇自由,但沒想到妳們選擇的是放棄工作。
這是我在樊登的《已讀不悔》書中看到的句子。
我的諮詢個案中,很多女性有能力、高薪、有好工作,而一旦成為母親,就自動的、或被迫必須做出「家庭與工作兼顧」的選擇。
包含自己在內。
我也是因為在一個月黑風高…(也太戲劇化,就一個普通的晚上而已) 的夜晚,因為老公出差,女兒睡不著,不願意我陪,哭著一直問我:
「爸爸呢?爸爸會回來嗎?」
「我不要妳!我不要妳陪,我要爸爸!!!」
一邊大哭一邊雙手推我,要把我推出房門。
那大概是她兩三歲左右的事吧。
那時的我,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,標準落實了「早上出門他們還沒起床,晚上回家家人都已經在睡覺了」的生活。
連跟老公聊個天,都要特別等他陪女兒睡著,出來客廳,兩人都還有精神的時候,才能聊上幾句。
先生那時的工作時間比較彈性,可以顧女兒。
我們家基本上,男人女人都能做所有的事:我們都會工作賺錢、都會煮飯洗衣、都會照顧小孩,都會陪小孩學習,沒有在分男主外女主內這種事。
這男人除了不能生小孩,其他應該都可以。
因為我們沒有任何像阿公阿嬤、姑姑舅舅這種育兒或吵架可以去他們家的外援,兩人只能自己練就十八般武藝:
家庭分工很簡單:誰有空、誰可以,就誰做;
然後,盡量不要大吵架,因為吵了想離家出走也沒地方去。
有人認領家務,另一人盡可能不要插手管、「指教」(除非你想自己來)。如果真的看不下去,就出聲討論;
因為吵架效益很低,而且無論熱吵冷戰,倒楣都是自己和小孩。看著討厭的人在眼前晃來晃去,又不想跟對方講話不是很心煩嗎?
而且我小時候家裡常吵架,我很記得那種暴風雨橫掃整個家時,對每一個家庭成員會帶來什麼影響。
所以只好逼自己學會好好溝通這件事。(?)
話題回到跟媽媽”不熟”所以拒絕我的女兒。
我當時真的是很崩潰,只要看到我老公,就是悲從中來抱著他哭。無時無刻,看到我女兒都想流淚,連續好一段時間吧!我也忘了有多久。
但我也知道,繼續這樣下去,並不能解決問題。
而我的工作性質,沒辦法讓我準時下班接小孩陪女兒,假日如果公司要辦企業講座什麼的,我也是要全國巡迴跑。
那些什麼都要、什麼都能兼顧的大人真厲害,我清楚明白自己只能二擇一。
我不想犧牲自己和與女兒的關係。
這是我後來因緣際會,走向自雇者最關鍵的理由。在此之前,我想都沒想過。
成為自雇者是職家得以平衡的工作方式之一
我也發現,成為自雇者,並不必讓自己「放棄工作」。
反而可以組合本身喜歡與擅長的工作,自行”實驗”各種可能的工作模式,在此之前,我也沒想過可以這樣。
當然,凡事都有代價,自由自雇,風險自負。
最怕的是又想要兩邊顧、又不敢冒險;想要自我實現,又怕別人嘴賤。
有時候,顧慮太多、太貪心想求完美,是沒辦法成事的。
尤其當那件事對你來說很重要的時候。
生涯很多時候,是”試行”出來的。
對了,有個共體時艱的神隊友,也是非常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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