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論不自由就是因為沒搞懂言論層次
看了劉潤提到的:個人的表述型態分為四種,覺得很有意思。
事實、觀點、立場、信仰。
我們常說人們有言論自由,言論的表述,理論上是中性的。那為什麼總是有人因為「說錯一句話」就被人攻擊到體無完膚?因為一言不合就翻臉無情?又或者覺得自己講得好棒棒,奈何就是無人要理?又或者毫不過濾的人云亦云,以致那麼努力上進吸收知識,還是過不好這一生。
原來,是因為我們搞錯表述的層次。
舉一個書中例子:
「今天很熱」是事實嗎?
No.
「今天攝氏30度」才是事實。
「今天很熱」,是你的觀點。
言論的層次心得
★心得:
1. 錯把觀點當事實,就會落入誤解真相,思維無法突破和提升的窠臼;
2. 錯把事實當觀點,又會讓人覺得做作、缺乏公信力;
3. 錯把立場當事實,容易淪入是非不分,以偏概全的圈套;
4. 錯把信仰當事實,那就是一場大災難,大規模群體的對立由此產生。
事實就是事實,沒有大於雄辯
★舉例:
1. 別人的公開發表,通常都是自身「觀點」的陳述。(研究數據、論文等除外。)
個人依據自己的背景、學經歷、專長經驗,統整出和這世界相處的想法做法,提供參考,不見得有事實襯托。
個性嚴謹一點的表達者或許會舉出佐證,但並非必要。
所以不合已意是正常的,合心意嘗試起來又有效就是自己賺到。
把經驗當成事實是好笑的,對當事人而言是真實,但不能當作他人的事實。
所以「他可以我也可以」這句話基本上我認為無法成立。
除非,你們的主客觀條件都十分相似。(當然,這句話就是我的觀點)
2. 有些人事實和觀點搞不清。例如上司利用職權之便性侵女同事,已構成違法這樣的一件事實。
但有人在表達時會說:「我覺得這件事…可能要考慮一下妥不妥當啦,當然,這只是我的看法。」講得好像性侵一事還有討論正當性與否的空間似的。
法律條文都已公開立法有刑罰的事件,還會是「觀點」層次的問題嗎?
3. 依立場說話這件事也很常見,職場、政治所在多有。
在公司裡大老闆的觀點,很容易形成所謂的“事實”。當人依靠組織存活時,遇上這樣的不得不,在所難免。
當自己迫不得已依立場說話的時候,希望心裡能清楚那不見得是事實。
被環境同化,把立場當成事實的人,我不知道那是幸,還是不幸?對當事人而言也許不見得不幸,但對立場相左的人而言,恐怕是真不幸。
4. 把信仰當事實,這也是我常看到的情況。這裡可以指宗教,也可以不是。
自己的信仰,是自己選擇相信的價值體系。如果能吸引一批具有相似價值觀的人一起相信,自然是美事一樁。
但若是無限上綱到覺得這是宇宙無敵唯一的真理,只能說相當危險。
在這樣的人心目中,只要不信自己信的,就是扭曲真理,就是邪魔歪道。在打著真理值得人人追尋的同時,骨子裡就是壓制不屬於這套價值體系的人們。
這樣的人,對世界的理解非黑即白,造成的後果究竟是吸引更多人追尋、相信,還是引起更多大規模群體的撕裂對立呢?
無論是言論表述者,或是觀看者,我都期許自己夠成熟夠中肯。多一點理性判斷、少一點情緒代入。
這樣,比較能確保自己因為理智吸收消化過的知識而成長,而非用更多的思維枷鎖把自己困住,還想拉別人加入自己的囹匫中,一起沉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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